公积金提取知识

四川省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 四川省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条件

作者:147小编 发布时间:2024-05-23 点击:

信息摘要: 达州公积金新政: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1、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按照新规,凡在中心城

达州公积金新政: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1、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按照新规,凡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 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2、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3、按照新规,凡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4、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四川南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另外,南充市还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法律主观:公积金 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 购房 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成都市公积金提取付首付

成都买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未偿还。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公积金付首付的方法如下: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人可以在购房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填写相关的提取申请表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申请等。

成都市单位缴存公积金提取指南办理条件购买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