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法律主观:认贷不认房是指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2014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在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泸州按照“认贷不认房”,即仅看职工家庭是否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再查询职工家庭名下住房。
认贷不认房就是如果已经贷过款,再买房子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认贷不认房就是如果已经贷过款,再买房子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如果买过房子,没有贷款的记录,就会认定是首套房贷款,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认贷不认房是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四川泸州:购首套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月25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泸州市实施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三是对部分已建或拟建的政府廉租住房和公共住房分别转为保障性住房和居屋,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居屋供应。
按照新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目前国家要求最低为20%。根据中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对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所有的首付比例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目前国家要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20%,一般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就可以低至20%。如果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般最低为30%。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泸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2、新信贷政策优化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3、“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缴存月系数的认定标准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小于12个月的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在12-24个月的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系数为0。
4、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措施》提到,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提高首套房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5、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率:1-10年,0.5‰;11-20年,0.4‰。计算公式:保险费 =贷款本金×费率×贷款年限。公证费低:80元 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费。工本费低:35元。无律师费或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