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百科

广州公积金管理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作者:147小编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

信息摘要: 广州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1、部分城市如广州,可以半年提取一次。这里的一年一次原则上是指两次提

广州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1、部分城市如广州,可以半年提取一次。这里的一年一次原则上是指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到第十三个月才能进行再次提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每月可以自动还款,相当于每月提取一次公积金,但都是直接打款到房贷卡上。

2、广州公积金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领取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

3、广州公积金一年内的提取次数由具体情况来定。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半年可以提一次。按揭购买自住房的,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按月还贷的,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一次。

4、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按月还贷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非按月还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5、公积金一年可以取1次间隔时间要超过12个月。一般公积金不是跨年就可以取一次。

6、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

月薪3500元,一般是正常上下班,如果繁忙的管理部有时会加点小班。周六日基本不加班,提供午餐。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一般缴费比例为10%,假如缴费基数为2100的话,一个月应为210元。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团体等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法规规定,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2%向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而职工则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7%缴存。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维修基金)、住房货币补贴、廉租房建设资金等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工作。长春市从1993年开始初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gzgjj.gov.cn)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政府的一个下属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官方网址是,通过这个网站,广州市民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了解公积金政策、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

第一步:打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首先,打开浏览器,输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地址:,进入官网首页。第二步:进入“个人中心”在官网首页中,您可以看到“个人中心”按钮,点击进入。

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选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2-4楼,这个地理位置非常便利,位于广州市的中心地带,交通非常发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号,中心大楼设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转移、变更及咨询等业务办理服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0-12楼。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负责管理和运作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机构,旨在为广州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三银大厦。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

天河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7号。

广州公积金最低档次是多少

档。一档: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超过最高限制,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300元每月,最高限制是34842元每月。

年广州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846元。单位最低应缴纳基数为846元,职工个人最低应缴纳基数为423元。单位通常按照职工工资的12%缴存,职工个人按照工资的8%缴存。职工工资低于2166元时,可选择按10%缴存。

元。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信息显示,自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据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

元。根据查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2300元,不高于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根据规定,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