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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按自然年重庆 公积金按年自动提取

作者:147小编 发布时间:2024-06-13 点击:

信息摘要: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业务。

5、重庆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公积金是按自然年算的吗

自然年。公积金,又称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按照自然年提取,即两次提取间隔一个自然年。

该情况是一自然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

法律分析:公积金一年取一次时间的计算:按照自然年来算的,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公积金提取是自然年还是一整年

该情况是一自然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

自然年。公积金,又称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按照自然年提取,即两次提取间隔一个自然年。

你好, 公积金一年取一次时间的计算按照自然年来算的,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公积金一年取一次时间的计算:按照自然年来算的,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当职工购房需要贷款时,可以拿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