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指南
尊敬的洛阳市民:
您好!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的相关政策和流程,我们特为您准备了这份详细的指南。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
一、政策解读
1. 适用范围: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并需要装修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提取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购买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自住住房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余额低于购房总价的50%。
3. 提取额度:按照购房总价的10%或实际装修费用(以较低者为准)计算提取额度。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装修合同或装修公司出具的装修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将受理申请;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受理申请报送至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4.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申请人收到提取款项后,按照装修合同或装修公司出具的装修费用清单进行装修。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装修过程中,应按照装修合同或装修公司出具的装修费用清单进行装修,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在装修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装修情况,以便核实装修费用;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继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