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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

信息摘要: 在天津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1. 申请人需为天津市户籍居民或在天津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天津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 申请人需为天津市户籍居民或在天津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5. 所购住房需符合天津市相关规定,如面积、用途等。

6.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备还款能力,即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7.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在购房前将首付款支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首付款比例根据购房政策和申请人信用情况而定。


以上就是在天津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