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提取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流程,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该细则的详细解读:
### 一、修订背景
本次修订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邵阳市实际情况,经过调研座谈、文件起草、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形成的。修订后的细则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提取服务。
### 二、主要修订内容
1. **取消阶段性政策**:取消了2022年应对新冠疫情出台的阶段性政策,即“支持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
2. **整合新政**:将邵金管字〔2021〕1号文件后出台的“调整租房政策(提高额度、精简资料)”、“购房提取产权证限期从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精简离职提取手续”等有关新政进行整合,汇总修订。
3. **放宽购房提取限制**:取消了湖南省外购房须在申请人夫妻、父母、子女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同时,将建房提取限期同购房提取保持一致,办理时限从取得产权证12个月内延长至24个月内。
4. **扩大建房提取范围**:将建房提取从限邵阳市区域扩大到湖南省内建房,为更多缴存职工提供了提取公积金支持建房的机会。
5. **增加首付款提取**:增加了缴存职工支付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提取的规定,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
### 三、提取情形及条件
根据《提取细则》,缴存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形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购买自住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2. **购买二手住房**:向非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上述无贷款、无担保、账户未被冻结的条件。
3. **拆迁安置**:在邵阳市内因拆迁安置的,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4.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湖南省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且满足上述无贷款、无担保、账户未被冻结的条件。
### 四、提取额度及频次
1. **提取额度**: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金额加该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总金额。若所购(建)住房产权为共有的,提取金额加该套住房贷款金额按对应份额分配,不超过申请人所占房屋份额对应的购房款或建造、翻建金额。
2. **提取频次**:同一套住房只可提取一次。具体提取时限根据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确定,一般为36个月或24个月内可申请提取。
### 五、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
1. 有效身份证明;
2. 配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户籍证明;
3.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 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终审意见。
### 六、注意事项
1. 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应按规定保留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 若申请撤销所购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备案悬挂的,须将已提取金额全额退回到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 婚前购房且未贷款的,在提取时效内婚后配偶可以提取一次,夫妻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婚前购房并有贷款的,婚后配偶不可以提取,但可以作为共贷人共同还贷,享有对冲还贷、提前还贷权益。
综上所述,2024年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资料齐全、符合条件,以便顺利办理提取手续。